“天福星”作为一种广谱抗癌新药,经大量临床试验研究证实,其抗癌活性高,特异性强,毒副作用小,一般癌症患者均可服用(值得注意的是:对不同疾病、不同病期、不同个体,“天福星”用药方案不同)。
1.手术、放疗、化疗无法治疗或治疗效果不佳的疾病(天福星缓解治疗)。如:肝癌、肺腺癌、溃疡性食道癌、肠癌、胰头癌、脑瘤、肉瘤、卵巢癌、纵膈肿瘤。
2.癌性胸水、腹水、心包积液。(福星抗癌逐水法)
3.已有其它脏器转移或淋巴结转移的各种晚期癌症(大剂量天福星缓解治疗)。晚期癌症,病变已不再是原发脏器的局部问题,常规局部性治疗手段(手术、放疗)已失去意义;而化疗已产生明显耐药性(尤其是多次化疗后的患者),多表现为毒副作用大,疗效不佳,此类患者需进行全身性的“大剂量天福星缓解治疗”。
常见晚期临床病状: ①乳腺癌肺转移或合并胸水或骨转移(以椎体最多)。 ②肺癌肝、骨、脑转移或合并胸水。 ③肝癌合并腹水。④胃癌肝转移。⑤食道癌左锁骨上淋巴结转移或肺转移。⑥巢卵癌、宫颈癌合并腹水或盆腔转移。 ⑦肠癌合并腹水、肝转移或骨转移。 ⑧癌性疼痛。
4.经手术、放、化疗后,病情近期相对稳定 (全身巩固性治疗)。如:手术后的食道癌、胃癌、乳腺癌、宫颈疡、肠癌等;放疗后的食道癌、乳腺癌、宫颈癌、肺癌、脑瘤、淋巴瘤、鼻咽癌等;化疗后的乳腺癌、胃癌、小细胞肺癌、淋巴瘤等。
5.放、化疗后肿瘤复发、病情恶化者。